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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中国成立初,元荡村域的党政组织对烈军属实行优待,无偿为无劳动力或劳动力不足的军人家庭实行代耕、包种、包产量。1954年,随着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,对烈军属发放入社股金贷款。1956年,农业合作化后,土地归集体所有,对烈军属代耕改为优待劳动日制度,每年按一年强劳动力的70%计算补贴工分。1958年,中国人民志愿军退伍军人的优待金每月4元。60年代,优待金逐步增加到13元。

70年代,每逢春节,元荡村域的各大队组织干部、民兵、共青团代表为慰问团,敲锣打鼓到烈军属家庭慰问,送慰问品、慰问信、贴光荣之家门联等,表示对烈军属崇高的敬意。

80年代初,国家对军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津贴68元。1987年,军人生活津贴每月13元。1995年,军人生活津贴每月60元。

21世纪始,志愿兵、义务兵优待金大幅提高。2003年,义务兵军人优待金全年3978元,志愿军退伍军人优待金每月418元。2009年,义务兵军人优待金全年6000元。2010年,义务兵军人优待金全年8700元。2015年,义务兵军人优待金全年15900元。2016年,义务兵军人优待金全年17900元。志愿军退伍军人优待金每月1808元。是年,元荡村给106名义务兵退伍军人每人发放补助金50元,给3名义务兵现役军人每人发放补助金200元,合计发放补助金5900元。